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(2024版)第七章第85条(一),仲裁员特殊报酬以小时费率为基础计算的,除非当事人与仲裁员有特殊约定,其小时费率一般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6000元/小时(税后)或等值外币。